特朗普败诉!美国关税案迎来历史性判决

admin 2025-05-30 05:54:01 718

特朗普就此在白宫办公室发言

2025 年 5 月 28 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历史性判决,认定总统特朗普无权动用他上个月援引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来征收关税," 解放日 " 发起的关税政策无效。

这是特朗普发起全球关税战以来,首次遭遇的联邦法院败诉。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将对特朗普的贸易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此案是两起针对特朗普政府关税案的合并判决。其中一起诉讼来自一群美国企业,他们表示,关税对他们造成了损害,其中以葡萄酒进口商 VOS Selections 为首。另一起诉讼来自以俄勒冈州为首的 12 个美国州,他们表示,关税将增加公共资助机构购买必需设备和用品的成本。

在俄勒冈州的听证会上,司法部律师布雷特 · 舒梅特(Brett Shumate)表示,针对关税的禁令 " 将彻底削弱总统在世界舞台上努力达成贸易协议的能力 "。法官简 · 雷斯塔尼(Jane Restani)回应称,法院不能出于政治原因允许总统做 " 法律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

在 VOS Selections 听证会上,政府律师埃里克 · 汉密尔顿表示,关税的宣布促使各国开始与特朗普进行贸易谈判。" 别跟法庭争论政策,那不关我们的事," 雷斯塔尼回应道。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有权制定关税。但特朗普政府表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赋予总统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制定关税的权力。

VOS Selections 和其他四家对关税提出质疑的企业律师杰弗里 · 施瓦布 ( Jeffrey Schwab ) 在听证会上指控总统 " 前所未有地非法扩张行政权力 "。

这份裁决明确指出,美国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商品加征的全球性及报复性关税 " 违法 "。

若此判决生效,基于 IEEPA 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都将失去法律依据,理论上应被撤销,直接减轻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负担,对相关中国出口企业构成利好。

一、核心争议与关键裁决
此次诉讼源于特朗普采取的一系列关税措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总统于 2025 年 4 月 2 日通过行政命令宣布的、旨在应对所谓国家紧急状态的全球性关税措施。

这一措施对几乎所有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征收了普遍性关税,并针对特定国家(包括中国)设定了更高的报复性税率(以下简称 " 全球性和报复性关税 ")。

此外,总统此前还针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等国,以打击非法移民流动和合成阿片类药物跨境运输为由,实施了特定的关税措施(以下简称 " 贩运相关关税 ")。

特朗普政府主张,其征收这些关税的权力来源于 IEEPA,认为美国的贸易逆差以及特定国家的行为构成了 " 不寻常和特殊的威胁 ",从而触发了国家紧急状态,赋予总统采取相应经济措施的权力。政府方还援引了 1971 年尼克松总统时期法院对紧急关税的认可(Yoshida II 案)作为先例,并认为总统宣布紧急状态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属于 " 政治问题 ",法院不应介入。

然而,原告方认为,总统的行为超越了 IEEPA 授予的权限,IEEPA 并未赋予总统如此广泛的、不受限制的关税制定权,且当前的贸易状况和特定国家行为并不符合 IEEPA 所规定的 " 不寻常和特殊的威胁 " 的严格标准。他们指出,美国宪法将征收关税的权力主要赋予国会。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 2025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判决意见书(Slip Op.25-66)中,对总统的关税权力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剖析,并最终支持了原告方的主要观点。

判决意见书 "Conclusion" 部分

1. IEEPA 的授权范围与 " 全球性和报复性关税 " 的合法性

法院首先审视了 IEEPA 的授权范围。

判决书明确指出,总统在此案中主张的关税制定权," 在持续时间或范围上不受任何限制 ",这 " 超出了 IEEPA 授予总统的任何关税权限 "。因此,法院裁定总统依据 IEEPA 征收的 " 全球性和报复性关税 " 属于 " 越权行为且与法律相悖 "(ultra vires and contrary to law)。

2. " 异常和特殊威胁 " 条款与 " 贩运相关关税 " 的关联性

对于 " 贩运相关关税 ",法院重点分析了 IEEPA 第 1701 ( b ) 条的规定。该条款要求总统行使 IEEPA 授予的权力必须 " 旨在应对(to deal with)" 已宣布的、构成 " 不寻常和特殊的威胁 " 的国家紧急状态,并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法院认为,总统针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征收的 " 贩运相关关税 ",虽然声称旨在应对这些国家未能有效阻止毒品贩运、非法移民等问题所构成的威胁,但其采取的关税措施与所要应对的威胁之间缺乏直接且实质性的联系。

3. 国会的宪法权力

法院在判决中重申了美国宪法中关于权力分立的基本原则。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和征收关税的权力主要属于国会。虽然国会可以通过立法将部分权力授予行政部门,但这种授权必须明确且受到限制。

法院认为,总统在本案中对 IEEPA 的解释和适用,构成了对国会核心立法权力的侵蚀。

* 判决书全文见:https://www.cit.uscourts.gov/sites/cit/files/25-66.pdf

二、后续影响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此项裁决,若最终得以维持,将对中美之间的关税格局产生直接且深远的影响,特别是针对此前特朗普政府依据 IEEPA 对中国商品加征的多重关税。

比如,基于 IEEPA 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无论是普遍性的 10%、针对性的 20%,还是曾高达 125% 的报复性关税)都将失去法律依据,理论上应被撤销。这将直接减轻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负担,对相关中国出口企业构成利好。

尽管如此,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白宫已表态将对该裁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决将是最终决定性的。在上诉期间,原有行政命令的效力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即使 IEEPA 路径受阻,美国政府仍可能寻求其他法律依据对华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例如通过国会立法、更严格地适用《1974 年贸易法》下的 301 条款(尽管其本身也面临合规性质疑)、232 条款(国家安全调查)或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

综上所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2025 年 5 月 28 日的裁决,其直接后果可能是减轻中国商品的关税压力。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对美国总统单方面运用 IEEPA 作为对华贸易战工具的法律约束。然而,考虑到上诉程序等后续问题,关税走向仍具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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