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7 月 1 日,上海金山区。上午 8 时 26 分许,熊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交叉路口时,在人行横道上闯红灯并逆行过路口,与一辆绿灯时正常左转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熊某受轻微伤。
交警调查认定,熊某闯红灯、逆行、驾驶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汽车一方不存在超速等违法行为且采取了合理的避让措施,在事故中无责任。
但熊某及自称其“老乡”的女子认为自己是被撞,不应负全责:“他大车碰到小车不要赔钱吗?”
交警向二人进行严肃的普法教育,详细解释了熊某的多项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并最终依法认定熊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最基本的一条规定就是遵守信号灯,在横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