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马铃薯毒种子害苦了农民

admin 2025-06-06 19:15:01 963

作者 | 祝越

实习生 涂漫漫

编辑 | 赵靖含

2025 年 5 月 26 日,农户孟祥旭从农忙之中抽身,又一次来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他还想为自己三年前种植的马铃薯讨个说法。

他曾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望爱村承包了 680 亩地,用来种植马铃薯。还没迎来丰收季,就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 300 亩地里的马铃薯 " 病了 ",几乎停止生长。

孟祥旭后来才知道,那 300 亩地里,种下的全都是 " 假种薯 "。

他并非唯一的受害者。近三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涉农典型案例中,每年都有马铃薯假种薯的身影。2025 年 4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 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将马铃薯种薯列为专项整治内容之一,整治工作将聚焦河北、内蒙古等区域展开。

2025 年 4 月,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 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我国是世界上马铃薯产量最多的国家,于 2015 年启动了马铃薯主粮化战略,马铃薯的增产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薯条、薯片等马铃薯加工产业的发展,更是让内蒙古、甘肃等地接连受到瞩目。

人们习以为常的土豆,正成为多地增收致富的 " 金种子 "。而 " 金种子 " 的另一面,则是令农户深恶痛绝的 " 种薯造假 "。

在一些农贸市场,这些肉眼难以分辨的假种薯,以低价、配送礼品的方式,进入了防不胜防的农户手中。它们被种入土地几个月后,才因患病被察觉,此时后悔为时已晚,证据链也难以保存,众多农户只能独自承受损失。另一方面,育种公司的声誉受损,优质种薯也难以销售。

这项马铃薯产业链上游的隐忧,正在蚕食与之相关的所有环节,农户、种植基地、育种公司,以及我们每个普通人的餐桌。

孟祥旭种下的假种薯,来自一个中间商。2022 年,中间商侯某得知孟祥旭要种马铃薯,便向他推销禾兴高原薯业有限公司(后简称为 " 禾兴 ")的 "V7" 种薯。侯某表示自己这里有货,和在禾兴买的一样,无病、无害、无伤。

此前,孟祥旭的父母也从禾兴购买过种薯。他也向其他农户朋友打听过,"V7" 种薯产量高、品相佳、收益好,很多人都买。于是,孟祥旭和侯某签下合同,支付了 12.8 万元,购买了 70.6 吨 " 种薯 "。

马铃薯种薯 / 图源:河北省植保协会

购买的过程似乎并无异样。2022 年 4 月,孟祥旭和侯某一同前往禾兴拉货,孟祥旭没看出种薯有什么问题。他也确认过种薯包装上的标签,侯某还告诉他,之后会给他出具一张正规发票。

异常在三个月后才显现出来。2022 年 5 月播种后,孟祥旭一直悉心照料田间的马铃薯,到了 7 月,他发现这 300 亩地里的马铃薯几乎停止生长,薯叶大面积萎蔫,植株黄化。而在同一时期,孟祥旭还播种了约 300 亩 " 希森 " 种薯,当时生长状况良好。

他找了很多植物保护专家诊断 "V7" 的病因,后来又到当地农牧局报案。最终,专家们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马铃薯患病是由于种薯有问题,和孟祥旭的照料无关。

种薯致患的根源在于,其自身是否 " 脱毒 "。马铃薯与其他作物不同,通常采用块茎(即薯块)无性繁殖,而在这一过程中,病害会在薯块中世代累积、延续,最终使马铃薯失去栽培价值。根据现行《马铃薯种薯》国家标准,种薯的培育和脱毒要经过原原种、原种、一级种三代,反复脱毒、最终得到的 " 二级种 ",才能成为农户播种的种薯。农户播种后收获的马铃薯,则是摆上货架,供消费者购买的 " 商品薯 "。

侯某卖给孟祥旭的 " 种薯 ",则并不符合种植标准。2022 年 9 月,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种业工作站委托相关公司对孟祥旭田间的种薯情况和产量进行鉴定,结果显示:马铃薯田间出现了较重的细菌性黑胫病、环腐病,而这两种病害主要依靠带菌种薯传播。马铃薯植株的患病,与种薯存在因果关系。鉴定也得出结论,田里的马铃薯种薯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 年,内蒙古一些农户买到问题种子,种植后的马铃薯开始腐烂 / 图源:种子天下

孟祥旭原本对这片田地里的马铃薯寄予厚望,得知自己被假种薯欺骗,他感觉 " 天都塌了 "。

来到乌兰察布前,孟祥旭做了很多准备。他是河北围场县人,此前一直在老家务农。2022 年,他听说很多河北同乡都在内蒙古种植马铃薯,既好种又能卖钱。他还了解到,乌兰察布是 " 中国薯都 ",这里的天时地利适合马铃薯的生长。于是,他也决定从老家搬去内蒙古种植马铃薯。

孟祥旭不识字," 长这么大连门都没出过 "。决定种马铃薯后,他特地跟着植物保护专家学习马铃薯培植技术。播种后他也精心照料," 一天 24 小时都在地里,睡觉都在地头睡觉,那就跟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 "。

带有病害的假种薯,让这些付出打了水漂。根据黑龙江北方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鉴定结果,孟祥旭 2022 年种植的 "V7" 马铃薯品种每亩减产商品薯超过 4000 千克,淀粉薯 5.71 千克。而一份由承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根据当时市场的商品薯、淀粉薯单价,综合种植投入的种薯、化肥、农药等农资设备成本计算,孟祥旭共计损失 270 万元左右。

马铃薯病因鉴定报告 / 受访者供图

孟祥旭又回到了老家。因为正常种植马铃薯,收益较高,他仍然希望继续这项工作。他告诉南风窗,如果要重新开始种马铃薯,一亩地需要投入 5000 元左右。而被骗之后,他的资金已然不足以支付启动成本。

孟祥旭后来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被中间商侯某欺骗的农户。2024 年,他起诉了侯某,围场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开庭前,孟祥旭在大厅等候,一个中年男子知道他是因为购买假种子 " 被坑了 ",于是交给他一份文件,里面是侯某曾因售卖假种子而被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

还有更多的 " 假种薯 " 受害者。据内蒙古晨报 2023 年的一则报道,乌兰察布多位马铃薯农户因买到假种薯而减产,有人损失超 200 万。2023 年至 2025 年间,马铃薯假种薯相关的案件也多次进入最高法、最高检公布的涉农典型案例。

诸多案例中,存在不同形式的种薯造假。北京澜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万伟是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曾代理过多起涉种案件。他总结,常见的种薯造假案件主要有两种:商家用商品薯冒充种薯、销售 " 白包 " 或 " 套包 " 种子。另外,销售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马铃薯种薯,则被归为 " 劣种子 " 一类。

孟祥旭当年买到的,事实上不能被称作 " 种薯 "。他告诉南风窗,当地农牧局审理案件时,侯某承认,自己将商品薯冒充种薯卖给了孟祥旭。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也写到:可以认定侯某销售的系商品薯,存在销售以商品薯代替种薯的违法行为。

频发的种薯造假案件,损害的不只是农户的心血与收入,更可能给粮食安全带去威胁。

频发的种薯造假案件,损害的不只是农户的心血与收入,更可能给粮食安全带去威胁。图为宁夏西吉县恒丰马铃薯种薯脱毒繁育中心分拣马铃薯原原种 / 新华社记者王鹏摄

假种薯常常意味着病害和减产。《中国马铃薯》杂志上刊载的论文《中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及质量控制》中写到,植物界很多种病毒都可以感染马铃薯,而在马铃薯生产中,2 种以上病毒复合侵染的情况普遍存在,且危害更为严重。一般来讲,马铃薯病毒能引起马铃薯减产 30%-50%,如果不同病毒复合侵染,减产幅度可达到 80% 以上。其中,PSTVd 是影响马铃薯种薯质量的重要病原之一,它能随着无性繁殖逐代传递,且非常难以脱除。

与其他假种子案件相比,种薯造假更易引发区域性农业危机。冯万伟告诉南风窗,这是由于病毒容易在种植过程中积累、扩散,而在马铃薯主产区,种植地块大多是相互毗邻、连片的,这使得马铃薯的病害容易在区域内大范围传播。冯万伟说,一旦出现马铃薯病害,"(影响)一个县、一个村是有可能的 "。

而 " 套包 " 的假种薯,则侵蚀着马铃薯产业的更上游——育种公司与品种权人。

" 白包 " 或 " 套包 " 种子,是指种子的包装上没有标签,或是种子的品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标签是种子能够在市场上售卖的 " 通行证 ",我国《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附有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且标注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 白包 " 或 " 套包 " 种子,是指种子的包装上没有标签,或是种子的品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 / 图源:徐州检察发布

商家 " 套包 " 有两种方式。冯万伟举例,如果商家自己的 A 品种种子品质较差、单价较低,而市场上存在更为优质、更受欢迎、价格更高的 B 品种种子。商家一是可以在 A 种子外套上 B 种子的包装,用更低成本的种子赚取更高利润,二是可以在 B 种子外套上自己的 A 种子包装,用品质更好的种子帮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

不论哪种方式,都是在侵害品种权人的植物新品种权。冯万伟告诉南风窗,一般而言,育种公司培育一个品种可能需要花上 8 年、10 年,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才能生产出优质种薯,而售卖 " 套包 " 种子的侵权者投入的成本可能非常低。" 套包 " 种子流入市场,不仅会扰乱种业市场秩序,还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 正常来说,一吨马铃薯种薯可能要卖 2800 元,而侵权者(的种薯)可能卖 1000 多元钱,我甚至见过卖到 800 元一吨的。" 冯万伟说," 在这种情况下,正版的(种薯)肯定卖不出去。" 对于育种人而言,这自然会挫伤积极性,再进一步,也是对我国育种创新的打击。

针对种薯造假等假种子问题,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冯万伟介绍,目前我国已经有了明确的执法主体、健全的法律体系以应对假种子问题,日常也有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对种业市场进行监管,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标准体系,规范种薯的繁育与生产。

但是面对种薯造假、侵权相关案件,仍然存在一些治理难题等待解答。

马铃薯种薯的造假成本低。冯万伟解释,马铃薯属于无性繁殖作物,收获材料可以作为繁殖材料使用,这使得侵权或造假的商户很容易生产出假种薯。" 我只要在超市买到一个马铃薯,就可以在家(让它)发芽,因为它是(用)块茎无性繁殖,几乎没有成本,就能形成新的植株。"

如此繁殖出来的假种薯,很难在早期被察觉。冯万伟告诉南风窗,种薯、商品薯或是感病的种薯,人们往往难以通过肉眼将其分辨出来,而是在种薯发芽率低、死苗、农作物收成欠佳时才被发现。这时危害后果已经难以补救,距离购买种子也已经过去数月," 农户难以保存完整证据链 "。

内蒙古晨报 2023 年报道的一则种薯造假案件中,受骗农户在当年 4 月购买了种薯,直到 10 月,收获时的产量比正常亩产少了接近五分之四,农户才意识到种薯的问题。当年,受骗农户的综合损失在 200 万以上。而由于没有留存种薯样品,案件的后续调查也并不顺利。

2023 年,扎鲁特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 / 图源:平安扎鲁特

而假种薯复杂的流通链条,增加了监管难度。冯万伟介绍,假种薯多通过农村集市、流动商贩或熟人网络销售。例如,部分地区存在 " 农资忽悠团 ",通过免费礼品吸引农户,监管很难实时介入。此外,网络销售成为种子销售重要渠道的同时,也使得售卖假种子的隐蔽性增强,提高了监管难度与执法成本。

链条有时长达多人、多省。2024 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了一起种薯造假案件。案件中的假种薯一共经过 4 级加价、倒卖的环节,从甘肃省一路转卖,经过种植基地、中间商、销售商,才最终到达山东省平度市的 50 户农户手中。

相较而言,孟祥旭是幸运的。他购买种薯的路径清晰——直接与中间商交易,再到现场拉货,种薯出现问题后又立即报案查明原因。2024 年,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中间商侯某需赔偿孟祥旭 70% 的经济损失,共计 188 万元。目前,孟祥旭已收到赔偿。

2024 年,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中间商侯某需赔偿孟祥旭 70% 的经济损失,共计 188 万元 / 受访者供图

但更多的时候,隐蔽的交易方式与复杂的流通链条,都使得取证难度不断加大。在冯万伟了解到的诸多案件中,侵权户会利用临时注册的网店或社交平台账号进行 " 游击式 " 销售,甚至通过个人微信、短视频平台私下交易,逃避监管。又或者,侵权户用自己的 " 小作坊 " 生产假种薯,不用留存档案,后期要追责也很困难。

冯万伟曾花了两年时间,为一起假种子侵权案件取证。假种子的交易没有线下门店,而是依靠线上群聊,群成员通过接龙的方式购买 " 套包 " 种子。但进群需要熟人担保,即使律师知道他们在销售套包种子,也始终无法进群固定证据。

而即使能够确定侵权事实,法院的判赔金额也普遍偏低,无法覆盖育种公司的所有损失。据北京澜商律师事务所统计,2000 年至 2022 年,判赔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不超过 20%,100 万以上的不超过 10%。近年来,判赔金额有所增加,冯万伟估计,"50 万以上的可能也就 30% 左右 "。对于被侵权的育种公司与品种权人而言,这也增加了维权的难度与成本。

现在,孟祥旭依然在维权。假种薯带来的经济损失,他自己负担了 30%。判决书中解释,孟祥旭作为马铃薯种植户应向具有种子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种薯,而他向不具备种子经营资质的侯某等人购买种薯,是未尽审查注意义务。孟祥旭不理解的是,侯某向自己保证种薯来自禾兴,他也确实是到禾兴去拉货,为什么还要承担 30% 的损失?

他还认为,对中间商的追究不能仅止于民事追责。2025 年 3 月,他向察右前旗公安局报案称,侯某等人涉嫌销售、生产伪劣种子案,4 月收到了该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证据不足、没有犯罪事实。

孟祥旭收到的刑事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原决定 / 受访者供图

而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因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涉事人员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最高法对 " 特别重大损失 " 的解释是:一般以 50 万元为起点——孟祥旭的损失已经远超于此。

每日在田地里忙碌的孟祥旭,还在等待一个解释。

文中配图部分来源于网络,首图来源于图虫 ·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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