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县医院检验科主任受贿650万元,行贿者包括达安基因区域总监

admin 2025-06-18 19:18:01 377

记者 李微敖

董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被法院判决认定,在 2010 年至 2023 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医院医疗设备、试剂、耗材的采购和引进中,收受 5 家单位和个人的贿赂共计 650 万元。行贿者中,包括 A 股上市公司达安基因(002030.SZ)的时任区域总监。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董华有期徒刑 10 年,并以洗钱罪判处其拘役 6 个月。两罪并罚,共处董华有期徒刑 10 年,罚金 100 万元。

2025 年 6 月,有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告诉了经济观察报记者上述消息。

退休返聘后被留置

董华,1962 年 10 月出生,湖北荆州公安人,曾长期担任公安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后又任检验科、病理科、血液科技术负责人。

公安县地处湖北湖南交界地带,常住人口超过 70 万。据董华所在的公安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介绍,该医院始建于 1953 年,现占地面积 261 亩,建筑面积 16 万平方米,有员工 1400 余人,编制床位 1500 张,年门诊量约 53 万人次,出院约 4.9 万人次,为三级乙等医院。

董华案发在其退休返聘之后。

知情者介绍,2024 年 3 月,公安县监察委员会(下称 " 公安县监委 ")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董华的问题线索。同年 4 月 3 日,对此立案调查;4 月 9 日,对其留置。

董华一案由公安县监委调查结束后,移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下称 " 检方 ")。

检方指控董华犯有两桩罪。

其中受贿罪部分是指 2010 年至 2023 年董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试剂、耗材采购和引进过程中,帮助武汉中天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中天达公司 ")、武汉博哲科贸有限公司(下称 " 博哲公司 ")、湖北海科商贸有限公司(下称 " 海科公司 ")三家单位,以及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润达公司 ")实际股东胡银国、达安基因区域总监乔鹏两人谋取利益。为此,上述单位和个人共给予董华财物合计为 650 万元。

上述 3 家公司里,中天达公司与博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都是徐治国。徐治国与董华商定,给予董华的回扣,为其在公安医院获得销售额的 20%。徐治国前后共给予董华财物 287 万元。

海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林,前后送给董华财物共计 217 万元。润达公司实际股东胡银国送给董华 126 万元。

达安基因区域总监向董华行贿 20 万元

达安基因区域总监乔鹏是上述行贿者中涉案金额最小的,但是他所在的达安基因,是 A 股的一家上市公司。

达安基因前身为广东省科四达医学仪器实业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8 月。后公司名称数度变更,2001 年 12 月 , 公司又更名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 8 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2020 年 7 月之前,达安基因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山大学;随后变更为广州市政府。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名称也由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达安基因的主营业务是诊断试剂、医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等。在 2020 年至 2022 年,因为检测试剂的大卖,业绩大增。这三年,达安基因的营收分别达到 53.41 亿元、76.64 亿元、120.46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4.49 亿元、36.18 亿元、54.12 亿元。而 2019 年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只有 10.98 亿元、0.92 亿元。

检方指控,在董华的帮助和支持下,达安基因顺利地向公安县人民医院销售了医疗设备,并获得了耗材、检测试剂的供应业务。为此,乔鹏在 2019 年送给了董华 5 万元,2021 年又送给了他 15 万元。

对于乔鹏行贿之事,2025 年 6 月 17 日,经济观察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达安基因公司董秘办公室,其工作人员回复对此不知情;至于乔鹏是否还在达安基因任职,回答亦称不了解。

经济观察报记者也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达安基因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俊,至 6 月 18 日 11 时未获对方回复。

使用原保姆账户存钱 涉洗钱罪

在受贿之外,检方还指控董华犯洗钱罪。

具体而言,检方指控董华将受贿获得的钱财,在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用 ATM 机存现的方式,将 19.15 万元存在郭志香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中。其中,一张是尾号为 1161 的湖北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另外一张是尾号为 2303 的工商银行银行卡。

知情者向经济观察报记者介绍,生于 1974 年 6 月的郭志香,亦是公安县人,曾为董华家的保姆。在董华案发之后,郭志香一度以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又被检方起诉。检方指控郭志香盗窃的对象即是董华存在她名下两张银行卡里的钱财。

董华对检方所指控的事项供认不讳,并做了认罪认罚。

最终,公安县人民法院依检方量刑建议,以受贿罪判处董华有期徒刑 10 年,罚金 95 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拘役 6 个月,罚金 5 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10 年,罚金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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